江苏通知,阳性考研考生进入特殊考场参考******
12月16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江苏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
江苏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
一、考前准备
1.疫情防控执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须提前了解我省各报考点所在设区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2.考生应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健康防护,考前非必要不离开报考点所在设区市;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际交往保持安全距离。
3.12月17日起,考生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登录江苏省2023年研考考生健康申报系统(网址:https://yjs.jseea.cn),按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所有考生须于12月20日当天进行一次单管核酸检测采样,并于21日22:00前将核酸检测结果填写在健康申报系统,此结果将作为考场安排的参考依据;考生在进入考点时须出示《江苏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下载打印),并在首场考试进场时交给监考员。未按规定在12月20日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并按要求进行网上健康申报的,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如填报虚假信息,其行为将记入诚信档案。
4.考试当天出现干咳等典型症状、其他较重症状以及体温高于37.3℃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报告。
二、进入考点
1.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
2.考生须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苏康码、12月20日当天或以后的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电子均可)、《健康应试承诺书》,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3.核酸检测阳性的考生,根据考点安排进入特殊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经考点综合评估后,安排进入相应的考场参加考试。
三、应试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做好个人防护,提倡全程佩戴口罩。特殊考场、应急处置考场考生须全程佩戴N95口罩。
2.考试过程中,非核酸阳性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3.考试结束时,按监考员指令,考生有序错峰离场,保持安全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对隐瞒或谎报个人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2.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考点所在设区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坚持改革创新发扬斗争精神 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
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坚持改革创新发扬斗争精神 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
在“中国人民警察节”到来之际向全国人民警察致以节日祝贺和慰问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为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中国人民警察节”即将到来,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向全国人民警察致以节日祝贺和慰问,希望同志们矢志不渝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再立新功。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7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在会上传达习近平重要指示并讲话,表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全力履行职责使命,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政法工作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公安部部长王小洪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出席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9日 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