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着力办好交通领域20件民生实事******
2022年,按照甘肃省委省政府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的部署要求,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坚持以“交通之为”回应“民生之呼”,在提前超额完成“新建1万公里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民生实事的同时,抓关键、解难题、盯进度,办成了20件群众最关心、最急迫的交通民生实事,让发展实绩更有温度,让惠民答卷更有厚度,让人民群众过上更有品质的生活。
加快构建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网,让农民群众的幸福感更强
农村公路通达更深。连续2年将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列为交通运输头号民生实事,在完成1万公里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目标的基础上,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累计建成1.1万公里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实现5464个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同时,吸纳6800余人参与自然村(组)路建设和养护,发放劳务报酬近1.3亿元,使群众成为农村公路建设的参与者、受益者。
农村公路安全系数更高。投资3.3亿元,完成153座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投资4.89亿元,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645公里,农村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水平进一步提升,有力保障了农民群众出行安全。
农村物流运输更畅。推进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发展新模式,进一步完善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建成清水县、陇西县、榆中县3个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县,开通75条客货邮线路,完成675个示范点建设布局,打通“工业品下乡入户、农产品进城上网”最后一米。
全力打造便捷高效通行路网,让群众出行的舒心感更浓
高速公路“开口子”提速县域交通。围绕打造千亿级路衍经济产业集群,先后开工建设20个高速公路“开口子”拓展工程项目,将辐射9个市州17个县区,惠及人口约597万。会宁红色驿站的建成启用,将高速服务区与G312、G247等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促进会宁红色文化与公路服务区深度融合,打造宣传会宁红色文化、推介特色农产品的前沿“会客厅”。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金城南“开口子”工程的建成启用,打造了一条兰州市七里河区与各县区的联络通道,有效分流G75兰州南出口“峰腰”段的交通量,缓解小西湖、五星坪、晏家坪等片区城市道路的压力,城市路网运行通行效率快速提升。
“治堵提速”工程助力高速畅行无阻。在全省49个收费所、205个收费站、487条车道实现ETC出口特情处置系统全覆盖,通过“用户自助+远程协助”的模式,最快可在15秒内在线处置ETC卡余额不足、计费异常、感应失败等6类21种非正常交易的特殊情况,高速公路的通行更智能、更便捷、更高效。“适老化”服务老年人乐享出行。推动城市公交站台适老化改造、地铁车站轮椅渡板全配备,开通敬老爱老城市公交线路71条,新增及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62辆,并配备经验丰富的司乘人员帮助老年人乘车。同时,兰州、天水两市“95128”电召服务全面开通,老人们出行打车更方便、更无忧。
持续优化交通政务服务质效,让交通企业的满意感更高
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及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及诚信考核等政务服务及货运车辆“三检合一”等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年内办结“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 8万余件,群众满意率达到97%。
跨省大件运输许可“掌上通办”。升级改造甘肃省大件运输许可系统,开发甘肃省大件运输许可系统移动端页面,实现大件运输企业不受时间、地点等条件限制,随时随地申报省内大件运输申请,随时随地查询,达到“指尖触达、掌上通办”的效果。
电子证照应用服务范围持续扩大。对全省涉及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和经营许可证3类9项全类型证照全面实行电子证照,实现多渠道“亮证”和全国互认,累计发放电子证照52万余张,群众办证“一次都不用跑”。
船舶检验“一站式”服务。全面实行船舶检验线上申请,主动对接证书即将到期的船舶所有人,按照与申请人约定的时间安排验船师上门检验,对申报、受理、检验、发证、邮寄“一站式”全过程全免费,实现船舶所有人“不来即享”。目前,全省完成船舶检验“一站式”服务业务503艘。
用心解决一线急难愁盼,让交通从业者的获得感更足
货车司机在甘肃安心停车。聚焦货车司机在长距离奔波中吃饭、休息、洗衣、淋浴等急难愁盼,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持续改善货车司机停宿环境,建成改造26个“司机之家”,新增551个货车停车位,将“车货无忧”公众责任保险的服务范围扩大至全省87对服务区(停车区)、242个收费站,打造跨越千里的“温馨港湾”,让广大货车司机在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停放心车、睡安稳觉。
网约车司机收入提成公开透明。实施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抽成“阳光行动”,对19家网约车平台企业完成了计价规则公开、公布抽成比例上限工作,实现了抽成比例、乘客支付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显示等功能,营造良好从业就业环境,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将根治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欠薪作为交通行业的重中之重,加强源头监管,严格建设程序,强化督导检查,规范了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用工管理,年内共核查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14起,清欠金额280余万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