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美售台布雷系统引发争议 旅游业者忧虑冲击观光业******
中新网1月17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美方日前宣布出售“火山机动布雷系统”,引发议论。金门“立委”陈玉珍16日受访时极力反对,并表示地雷对金门人来说是一种痛,除了小时候不能去海边玩水,更曾有人因误踩地雷脚断手断。国民党“立委”也接连批评,坚决反对祸延子孙、草菅人命的政策。
民众党“立委”邱臣远也质疑,“战防雷”正是不对称战力中的一种,虽然军方宣称只会在战时布放,且有定时自毁功能,但难道没有替代的选项吗?
国民党“立委”郑正钤表示,和平才是避战的解方,把台湾布满地雷更无法带来和平。
旅游业者也忧虑布雷让观光受冲击,担心当年金门观光与经济如同被地雷掐住的噩梦重演。
观光旅游业已开始担心台湾购买布雷系统,恐吓跑观光客。台湾旅行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理事长萧博仁表示,“买布雷系统,对台湾的观光一定是一大损伤啊”,且一定布在海岸线,以往金门因为有地雷,观光客不敢去,即便后来启动扫雷,团体旅客慢慢愿意去玩,但因为海边可能埋着地雷,自由行旅客仍不敢放心走到海滩游玩;台湾若有地雷,谁还敢来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