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二十大动员,习近平再释中共前行姿态与行动逻辑******
(近观中国)为二十大动员,习近平再释中共前行姿态与行动逻辑
中新社北京7月28日电 (记者 黄钰钦 李京泽)7月26日至27日,中国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在这次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重要主题的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深刻阐释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的中共党建学者认为,此次会议是党代会前的一次重要吹风会,面向党内关键少数,习近平为即将召开的中共二十大作全面动员和部署,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同时,也对外传递出中共未来的前行姿态与行动逻辑。
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是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将科学谋划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外界注意到,关于中共二十大,习近平用三个“事关”强调大会的重要性: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他还强调,新征程上,全党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为指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不移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
“这一为二十大定调的表述具有明确的指向作用,也正好回答了中国共产党在新征程上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等关键性问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希贤表示。
从中共十八大开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凡是过往,皆为序章。在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详细阐述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他指出,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在总结十九大以来的5年时,他表示“极不寻常、极不平凡”。
这8个字里,饱含社会的共鸣:千年小康与百年中共“相遇”,绝对贫困全面消除;当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具体可感;面对国际局势急剧变化,国家尊严和核心利益在斗争中得以维护……有评论指出,一件件具体的事件串联起每个人的共同记忆,共同构建起全党全国面对未来的信心。
在中共历史中,党代会不仅是对一段时间内事业的总结,也是谋划未来的思想动员会。在讲话中,习近平向全党明确二十大将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要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安排进行宏观展望”,“重点部署未来5年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
回溯过去,中共十九大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分两步走的战略部署。如今,面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未来5年将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习近平强调,搞好这5年的发展对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至关重要。
“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科学谋划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将是党的二十大面临的关键任务。”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原院务委员陈晋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国际国内大势的分析表明,党的二十大对两步走的战略安排在步骤上会更加具体,并将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道路上,未来的风险与挑战同样“风高浪急”,复杂性严峻性前所未有。对于一个百年大党而言,在未来道路上应保持何种前行姿态?对此,习近平在开班式上明确指出,必须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
“面对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等具体挑战,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时刻不能放松。”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杨金海指出,这场重要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将党建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向外界明确传递出中共面向未来的“赶考”姿态,这一清醒认识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政治保障。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龚云进一步表示,这一前行姿态充分揭示了中国共产党的自信和自觉,表明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征程上将继续勇于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
更重要的是,无论是对过往的总结,还是对未来的展望,党建专家认为其背后都体现出一个共同的行动逻辑:为了人民。在讲话中,习近平特别强调,“前进道路上,全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张希贤分析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从“以人民为中心”到“人民至上”,从“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到“一切为了人民”,“人民”二字是中国共产党在不同阶段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人民服务的主线一以贯之。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党的初心使命。”杨金海认为,“在新征程新起点上,中国共产党前行姿态与行动逻辑和奋斗目标、初心使命相互映照,始终如一。”(完)
中证协拟出台券商发行承销新规:统一注册制各板发行承销规则******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就全面注册制下券商的发行承销,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起草了新规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为适应全面实施注册制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行承销行为,落实承销商责任,制定形成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承销规则》”),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起草的《承销规则》,对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多项规则进行了整合优化。
总体来看,《承销规则》共六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自律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二是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三是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四是切实加强自律管理。
“《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二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中证协指出。
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
在路演推介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路演推介过程中的推介方式、推介范围。
《承销规则》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与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路演推介,介绍公司、行业基本情况,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公开信息披露范围。
二是明确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推介的具体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帮助网下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盈利预测和估值情况。
三是规定主承销商聘请律师的相关要求。《承销规则》明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参与网下发行与承销全程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强调发行人对外宣传资料的口径,包括宣传材料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不允许透露公开资料以外的信息、不允许存在夸张性描述等。主承销商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培训总结,并督促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等。
进一步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
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的核查要求,规范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场所及管理的要求。
二是规定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履行职责程序,细化配售原则的制定要求以及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等出具承诺函的核查要求。
三是细化关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主承销商义务,规范配售行为,督促其加强配售过程管理。
两方面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明确六项报告内容
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两方面再明确。
一是明确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具体要求。
具体而言,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盈利预测、发行人分析、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募投项目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如有)、风险提示六个部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给出估值分析结论,并细化了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二是对报告的提供方式、撰写原则、内部制度、证券分析师行为等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报告独立性、专业性、实用性,引导其发挥定价引导作用。
四方面强化自律管理,协会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
在自律管理方面,《承销规则》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明确承销商应当向协会报送路演推介活动的初步方案、发行承销总结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报告(如有)、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总结情况,加强承销商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环节管理,落实承销商责任。
二是中证协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督促承销商履职尽责,并向行业积极推广发行与承销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
三是明确承销商存档备查的承销资料要求与协会现场检查事项,加强自律检查标准管理。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净化行业生态。
《承销规则》起草沿“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等两思路
对于《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中证协表示,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
其中,明确承销商路演推介相关要求,细化发行与配售等规定,明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撰写、提供方式、相关制度等要求,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促进形成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行为。此外,引导承销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承销业务收费。
“另一方面,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适用本规则,并作出差异化安排。”中证协进一步指出。